2007年5月,宜春一挖掘机经销商袁小明用两台挖掘机作抵押,向曾某、易某、袁某、潘某等6人借款113万元,却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时间。6名借款人将袁小明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因为挖掘机体积巨大,法院没有地方存放,于是,大家选择将挖掘机放在宜春电信传输局的停车场。
在原告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对两台挖掘机进行变卖、拍卖期间,停放在宜春电信传输局停车场两台被法院查封的重型挖掘机被挖掘机厂家湖南中旺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悄悄开走,并称两台挖掘机是公司为袁小明提供的样机。
本报记者对这起蹊跷的“挖掘机被盗案”进行了调查。
被查封的挖掘机深夜被人开走
记者在宜春电信传输局停车场看到,原本停放挖掘机的地方空空如也,撕碎的法院封条被抛在地上。
“我后悔当时没打电话向领导请示汇报。”说起两台挖掘机被盗一事,刚到宜春电信传输局当保安没多久的吴文汗说。
据吴文汗介绍,10月26日晚11点半,有六七个人敲门,说是来修车的,他就开门了。一个小时后,他突然想起停车场内的汽车修理厂晚上并不开门。他走到停车场发现那几个人正用手电筒照亮安装挖掘机的电瓶,其中有一个戴眼镜、讲普通话的大胖子。
吴文汗走上前说:“挖掘机是法院查封了的。”对方说:“已经解封了。”小吴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就又回到值班室。
10月27日凌晨1时,有人开了一部牌照用光碟盖住的白色轿车进来,说找单位的领导。不久,两辆没有牌照的拖车也开了进来,有人将挖掘机开上了拖车。
记者在当天的保卫值班记录上看到:大楼安全、情况正常。
天亮后,得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而查封的挖掘机被盗,曾某、易某、袁某、潘某等6人立即向警方报案,同时向袁州区法院、宜春市公安局、市政法委、市人大等部门反映情况。两台被法院查封的挖掘机深夜被盗一事引起强烈关注。
挖掘机抵押借款引发连串官司
“袁小明用挖掘机作抵押,向我们借了113万元一直未还,法院判我们赢,并对袁小明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扣押了挖掘机。现在,挖掘机被人偷走了,我们只有找法院。”曾某告诉记者。
据曾某介绍,2007年5月份,袁小明找到他,提出租赁他的两间店面经销挖掘机。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份三年的租店合同。袁小明很快就将“袁州区城北徐工赣湘工程机械销售服务部”的招牌挂了出来。
2008年1月1日,袁小明与湖南中旺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中旺公司)签订了一份《经销商协议书》,协议期为一年。
袁小明从长沙回来之后,以去中旺公司提挖掘机需要交纳40万元为由,向曾某提出借款40万元,并承诺待挖掘机销售后即还款,同时以“三一”牌SY205C液压挖掘机作抵押。
挖掘机的出厂价为80万元,于是曾某同意借钱给袁小明,并于1月21日、23日、2月3日办理了借款手续,分三次借钱给袁小明,在借条上写明“以‘三一’挖掘机一台作为抵押”。
然而,袁小明将店里的挖掘机销售出去后,并没有还钱给曾某,而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时间。
8月8日,曾某突然发现袁小明店门上锁,人不见了手机也关机了。曾某意识到情况不妙,赶紧买了新锁,将店门口的那台抵押借款的“三一”牌SY205C液压挖掘机锁了起来。
8月11日,曾某向法院起诉袁小明。在法院同时起诉袁小明的还有易某、袁某、易某、潘某等数人。因为,袁小明同时以另外一台挖掘机作抵押分别向他们借款。袁小明总计借走他们113万元。
当天,法院受理了曾某等6人的诉讼,并对袁小明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依法扣押了两台挖掘机。
因为挖掘机体积巨大,法院没有地方存放,于是,大家选择将挖掘机放在宜春电信传输局的停车场。
两台挖掘机运到停车场后,法院将挖掘机贴上了封条。曾某等人缴纳保全费,应法院的要求,他们给法院写了承诺书,承诺他们负责保管挖掘机。
原告曾要求拍卖挖掘机抵债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袁小明始终没有出庭作辩。中旺公司对法院查封两台挖掘机提出异议,称两台被查封的挖掘机系中旺公司放在袁小明销售点的样机,但因中旺公司没有提供有效证据,法院驳回了中旺公司提出的异议。
9月1日,法院分别对同一案情、6名原告、同一被告的6起诉讼进行了判决:限被告袁小明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被告没有提出上诉。
9月18日,6名原告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以求法院对两台挖掘机进行变卖、拍卖。6位原告认为法院查封的两台挖掘机是在袁小明的经营场所查封的并非在中旺公司查封的,袁小明已付了挖掘机款给中旺公司,要求法院对挖掘机解封,让他们自行处理挖掘机。
期间,中旺公司曾向法院提出两台挖掘机是中旺公司样机并不属于袁小明所有的异议,但一直未提供有效证据。
“中旺公司盗走挖掘机属非法”
此间有传言称,两台挖掘机是中旺公司偷走的。对此,袁州区法院方副院长说:“挖掘机被盗后,法院也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调查,中旺公司法律顾问承认了两台挖掘机是公司拿走的。中旺公司深夜盗窃法院查封的挖掘机,其手段是非法的。”
记者多次拨打中旺公司对外联络办公室电话,提出采访要求,但都遭到其工作人员的拒绝。
方副院长同时强调,挖掘机被中旺公司偷走,法院无责任。因为6名原告分别向法院写了承诺书,承诺由他们“自己保管挖掘机”。
法院将举行挖掘机确权听证会
“中旺公司却采取非法手段将挖掘机偷走,法院难道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追回挖掘机吗?”记者提出疑问。
“现在法院决定在半个月之内,举行挖掘机确权听证会,待挖掘机的产权确定之后,再进行处理。”法院方副院长说。
“即使确定了挖掘机产权属于袁小明的,法院又如何能追得回挖掘机呢?”6名原告认为已经没有必要参加听证会,因为,法院早就驳回了中旺公司的产权异议,“即使法院要开听证会,也应在追回挖掘机之后及袁小明到现场才能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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